关于印发阜新市辖内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业绩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阜新市辖内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业绩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阜政办发[2007]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新市辖内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业绩评价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三月十五日
阜新市辖内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
业绩评价办法(试行)
为支持我市金融业加快发展,打造阜新金融产业发展长效机制,推动“工业年”项目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政府决定建立对辖区内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的业绩评价体系,开展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业绩评价工作。
金融机构以市级机构为单位,所属机构作为其组成部分,共同参加业绩评价活动。
市政府采取激励政策,对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业绩突出的金融机构和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业绩评价工作。
一、 评价对象
1、银行业单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阜新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中国农业银行阜新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阜新市商业银行、辽宁省农村信用联社阜新办事处(辖区内农信联社)等。
2、保险业单位:各商业保险公司。
3、证券业单位(名单另定)。
二、评价内容
(一)落实支持阜新经济转型政策措施,支持“工业年”项目建设;
(二)按照统筹城乡协调发展要求,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参加阜新诚信城市建设,参与建设信用社区试点和信用村镇试点,创建诚信银行、诚信保险公司、诚信证券机构等;
(四)不断改革创新,加快自身发展,参加创建阜新金融安全区,有效防范本单位金融风险;
(五)参与构建和谐阜新,协助地方加快发展金融产业。
三、评价方法
(一)评价依据
1、金融机构支持“工业年”项目建设的业绩;
2、金融机构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业绩;
3、金融机构参加建设信用社区试点和信用村镇试点的业绩;
4、金融机构参加金融安全区建设和协助地方发展金融产业的业绩;
5、经核实的市民、企业、单位等有关金融机构的褒奖信函、举报、投诉及情况反映,作为评价的参考。
各金融机构负责填制业绩报告单,作为基础;市金融办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复查、考核,予以确认。
(二)评价标准和计分办法
业绩评价主要按五项评价内容量化计分。
按行业设定标准基础分100分,实行超标准加分,未达标准扣分,年终根据实际得分排列名次。
(三)银行业业绩评分标准
银行机构支持地方经济业绩具体标准是:
1、当年新增支持地方经济贷款基础分20分。
计分标准:以每个金融机构当年投放贷款额净增15%为基准,达到15%基础分计20分;超过15%的,每增加1个百分点基础分加计1.5分;低于15%的,每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分减计1分;净增额低于10%的计零分。
2、支持工业年项目贷款基础分25分
(1)工业固定资产、工业园区和城市重点基础设施项目贷款基础分15分
计分标准:以每个金融机构当年投放项目贷款额3000万元为基准,达到3000万元基础分计15分;贷款额3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的,每增加300万元基础分加计1.5分;贷款额1亿元以上的,每增加300万元基础分加计2分;贷款额3000万元以下的,每减少300万元基础分减计1分;贷款额1000万元以下的计零分。
(2)工业项目流动资金贷款基础分10分
计分标准:以每个金融机构当年投放工业流动资金贷款额8000万元为基准,达到8000万元基础分计10分;贷款额8000万元以上的,每增加1000万元基础分加计1.5分;贷款额8000万元以下的,每减少1000万元基础分减计1分;贷款额1000万元以下的计零分。
3、支持新农村建设基础分20分
(1)农业产业化项目和农业基础设施贷款基础分10分
计分标准:以每个金融机构当年投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化项目(重点包括:种植业、养殖业等)贷款额
3000万元为基准,达到3000万元基础分计10分;贷款额3000万元以上的,每增加300万元基础分加计1.5分;贷款额3000万元以下的,每减少300万元基础分减计1分;贷款额1000万元以下的计零分。
(2)春耕备耕生产贷款和农户小额贷款基础分10分
计分标准:以每个金融机构当年投放农户小额贷款和春耕备耕生产贷款额4亿元为基准,达到4亿元基础分计10分;贷款额4亿元以上的,每增加1000万元基础分加计1分;贷款额4亿元以下的,每减少2000万元基础分减计1分;贷款额2亿元以下的计零分。
4、参加信用社区(信用村镇)建设基础分15分
计分标准:
(1)每开展建设一个信用社区或信用村镇试点,基础分计10分。
(2)所建信用社区达到省定标准的,基础分计5分。
(3)所建信用村镇试点达到市或省规定标准的,基础分计5分。
建设信用社区和信用村镇,每增加一个试点,基础分加计5分。
5、加强自身建设基础分20分
计分标准:
(1)银行自身发展基础分4分,以每个金融机构上年年末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为基准,当年存款余额超过上年的基础分计2分,剔除资产剥离因素当年贷款余额超过上年的基础分计2分;每个指标小于和等于上年的计零分。
(2)当年税收依法及时足额缴纳的,基础分计3分;未做到及时足额纳税的计零分。
(3)金融安全区建设制度健全,工作有效,年内经营未发生市场风险、操作风险、道德风险的基础分计8分。
发生金融风险的依据风险危害程度扣分。
(4)加强同地方沟通,按时提报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月(季)信息资料并参加地方有关重要经济会议的,基础分计5分。
(四)保险业、证券业等具体评分标准另定。
四、评价结果的运用
(一)业绩评价名次,作为对辖区内金融机构公平、公正评先选优的证明。
(二)业绩评价内容,作为认定辖区内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做出贡献的依据。
(三)业绩评价结果,作为地方党委和政府向辖内各金融机构的上级反映其在阜机构经营、服务及发展业绩的主要根据。
五、奖励办法
实行精神鼓励与适当物质奖励相结合。市政府对支持地区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及有功人员,给予嘉奖并推荐评选特等劳动模范、劳动模范、五一奖状、五一奖章、三八红旗手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市政府对业绩评价前三名的银行机构,在地方财政资金存储上给予倾斜安排。
物质奖励分为综合奖和单项奖。
(一)综合奖
按业绩评价所得总分,对获得前三名的金融机构给予综合奖。
1、 银行业第一名奖金10万元,第二名奖金8万元,第三名奖金5万元;
2、保险业、证券业等行业的综合奖另定。
3、综合奖发放范围:奖励金融机构领导班子中参与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工作的成员及所属单位、机构做出贡献的人员。其中,对单位主要领导人奖励由受奖单位按所得综合奖金额的30%掌握奖励尺度。
(二)单项奖
设立以下奖项:
1、 设立工业年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信贷投放最大奖1名,奖金标准5万元。奖励支持工业生产项目建设、工业园区建设、城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信贷投放量最大的银行机构;
2、 设立银行贷款支持工业年项目成功率最高奖1名,奖金标准5万元。奖励上一年度贷款支持所建重点项目产能、利税、安置就业均达到设计指标的成果最佳的银行机构。
3、设立支持新农村建设成绩最大奖2名(银行、保险各1名),奖励标准各5万元。奖励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支持和服务“三农”百万农民致富工程、县乡工业化工程等项目最多、投入最多、贡献最大的银行、保险机构。
单项奖不兼得。
(三)金融机构全年业绩评价未满100分的,不得综合奖。
(四)实行一票否决制。金融机构发生经营道德风险、操作风险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金融机构内部发生重大事故的,金融机构对地方工作配合不利的,对其应得全部奖项均实行一票否决。
(五)经考核评价,当年如没有达标单位的,该奖项可空缺。
(六)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的奖励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每年在阜新金融年会上颁发。
六、评价操作
(一) 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
1、 市政府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长直接领导金融机构业绩评价工作。
2、 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依据职能负责评价活动的组织及有关工作。金融办有关科室负责业绩评价的统计、复核、检查、复查等具体工作。
3、 市财政局、经委、农委、审计局、人民银行、银监分局等部门根据评价工作需要,按各自职能配合相关工作。
(二) 评价工作的开展步骤
1、各经营性银行(含政策性经营银行)作为第一批参评单位,自2006年起参加业绩评价。
2、各商业保险公司作为第二批参评单位,自2007年起参加业绩评价。
3、证券等其他金融行业参评时间另定。
(三) 业绩报告单的填制要求
1、 金融机构业绩评价使用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统一印制的业绩报告单。
2、 各单位业绩报告单应按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统一说明与要求填报。
3、填报时间:季度业绩报告单于每季后第5天报送;年度业绩报告单于每年年终后第15天报送。
4、金融机构业绩报告必须及时、真实、准确。并以文件形式作出自我评价的说明。
七、评价工作纪律
(一)整个评价过程要在规定范围内贯彻公开的原则,实行公开、公平、公正评价。评价对象、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分标准和评价结果,要向所有参评单位公布。对评价对象、评价内容及评价结果要通过媒体公示,便于社会及企业监督。
(二)参与评价的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
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图书馆建设工作的意见
文化部
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图书馆建设工作的意见
文社文发〔2010〕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国家图书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
少年儿童图书馆是我国图书馆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广大未成年人为对象的重要的社会教育机构,是未成年人的第二课堂。加强少年儿童图书馆建设,是保护广大未成年人的文化权益、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为满足广大未成年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全面提高未成年人的素质,现就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图书馆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少年儿童图书馆建设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培养,是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的重大战略性任务。少年儿童图书馆作为未成年人社会教育的重要基地,是少年儿童课外阅读和自学的主要场所,对学校教育起着补充、延伸、深化的作用。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少年儿童图书馆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成绩显著,在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未成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与广大未成年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与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相比,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少年儿童图书馆事业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投入不足、设施落后、文献资源总量少、品种单调、服务网络不健全等。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把加强少年儿童图书馆的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文化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在政策、经费投入、人才培养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促进少年儿童图书馆事业的快速发展。
二、加大投入,积极构建覆盖城乡的少年儿童图书馆服务体系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结合“十二五”规划的制订工作,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支持,把少年儿童图书馆的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文化发展规划,加大经费投入,加强设施建设,特别要对基层、农村地区给予重点扶植。各级公共图书馆都要开设专门的少年儿童阅览室。有条件的地区,要参照《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建立独立建制的少年儿童图书馆。要结合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街道(社区)文化中心(文化活动室)建设项目,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等,在乡镇、街道、社区等建设少年儿童图书馆分馆(少年儿童阅览室),努力构建包括少年儿童图书馆、少年儿童阅览室、少年儿童图书馆分馆在内的覆盖城乡的服务网络体系。要研究制定鼓励政策,吸纳社会资金,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少年儿童图书馆的建设。
三、丰富文献信息资源,逐步建立资源共建共享体系
少年儿童图书馆和公共图书馆要加强文献信息资源建设工作,要针对广大未成年人的特点,采集知识性、趣味性、教育性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特别重视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动漫作品、多媒体等新型载体资源的采集,努力满足未成年人的需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按照文化部颁布的少年儿童图书馆评估标准中的有关规定,保障少年儿童图书馆(室)的文献购置经费,保证少年儿童图书馆(室)文献藏量合理增长,达到规定的标准。国家图书馆应编制《少年儿童图书馆(室)基本藏书目录》,作为各级少年儿童图书馆文献入藏的参考。要积极支持、鼓励少年儿童图书馆开展联合编目、馆际互借等资源共建共享工作,逐步建立少年儿童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体系。
四、发挥教育职能,深入开展阅读指导和服务工作
少年儿童图书馆、公共图书馆要大力开展各种阅读指导活动,把思想道德建设内容融于读书之中,充分发挥图书馆的教育职能。要区分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特点,创新服务理念,引入新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积极开展图书推介、讲座、展览等活动,精心设计和组织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读书活动,吸引未成年人走进图书馆、利用图书馆。要积极与中小学校开展合作,共同开展阅读指导、信息素养教育。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对未成年人实行免费开放,双休日、节假日要对未成年人开放。少年儿童图书馆、公共图书馆要配置流动图书车及有关设备,开设盲文阅览室,坚持阵地服务与流动服务相结合,组织面向残障儿童、城市流动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服务活动,切实保障特殊未成年人群体的文化权益。
五、推进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努力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绿色的公益性上网服务
少年儿童图书馆、公共图书馆均要建设标准规范的公共电子阅览室,免费对广大未成年人开放,满足未成年人健康的网络文化需求。要完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公共电子阅览室的管理,努力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绿色的公益性上网场所,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环境。要不断丰富和充实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数字资源,大力开展数字图书馆服务,着力提高未成年人的信息素养,引导广大未成年人正确使用互联网,发挥互联网在未成年人增长知识、了解世界、展示才华等方面的独特作用。
六、加强人才培养,不断提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根据少年儿童图书馆事业发展的新形势,大力加强少年儿童图书馆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工作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要加强理论研究和学术研讨,促进图书馆员的知识更新,全面提高少年儿童图书馆人才队伍的专业素养和知识水平。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增强图书馆员服务意识,使他们成为合格的教育工作者。要适应信息化、网络化的需要,着力培养一批熟练掌握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专门人才。要在充实图书馆学专业人才队伍的同时,积极吸纳懂教育学、儿童心理学、儿童文学等专业的优秀人才,形成学科比例协调的人才管理队伍。要充分利用志愿者等社会人才资源,为少年儿童图书馆建设服务。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关心少年儿童图书馆工作者的工作和生活,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七、扩大宣传,为少年儿童图书馆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及少年儿童图书馆、公共图书馆要加强同各类新闻媒体的联系,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加强舆论导向,提高社会各界对少年儿童图书馆事业的认识,共同推动少年儿童图书馆事业的发展。要配合“图书馆服务宣传周”、“世界读书日”等活动全方位展示少年儿童图书馆的形象,进一步宣传少年儿童图书馆的职能、作用。要重视对各项服务工作的宣传,使宣传工作日常化,不断吸引读者,扩大读者队伍,充分发挥少年儿童图书馆的社会作用。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